?融資租賃業務
融資租賃保理業務是指在出租人(債權人)與承租人(債務人)形成融資租賃關系的前提下,出租人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未到期應收租金債權轉讓給本行,由本行作為租賃款債權受讓人收取租金,并向出租人提供融資及商業資信調查、應收租金管理的綜合性金融服務。
目前,我行只受理有追索權融資租賃保理業務。
出租人信用等級在A級(含)以上的,承租人可不守信用等級限制;出租人信用等級為BBB級的,承租人信用等級需在A級(含)以上
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(飛機、船舶租賃融資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)
第一步:客戶申請辦理融資租賃業務,提交《融資租賃保理業務申請書》,并提供租賃物購買合同、租賃物購買發票等符合要求的基本資料。
第二步:客戶配合客戶經理完成盡職調查。
第三步:經我行審批通過后,出租人與我行簽訂《融資租賃國內保理合同》,承租人與我行簽訂《應收租金確認函》、《應收租金債權轉讓確認書》,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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